浙江单考单招(复旦发布2023年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10-16 15:10:19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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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国发国发〔2014〕35号)等文件,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批准,我校将按照《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于2023年继续在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以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两个项目合并规划、统一方法、合并实施。探索与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对接、“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重点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人才。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高中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无不及格科目),学科专业知识丰富、创新潜力大、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开发即可注册。

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操作方法和选拔标准完全相同,入学后的教学和培训不存在差异。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为205名学生。具体专业(类别)计划、选科要求等请参见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5月13日至5月21日,考生可登录专项招生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其中,报考“复旦大学数学人才实验班”的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高中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告,公告网站:gs.cyscc.org)。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及格三类。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高中组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优秀考生(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公布)技术,公告网站:gs.cyscc.org),报名材料经专家组审核,可评为优秀。

(三)5月26日公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

(4)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优秀的考生,您须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考(包括笔试和考试)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直接入围面试(无需笔试)并录取。未在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学校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

(6)6月11日左右对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笔试:文史类专业笔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综合,理科、工科类专业笔试科目为数学、理科综合的。根据笔试成绩和学校考试分级,选择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四倍的考生参加面试,并公布入围面试成绩。

(七)组织高考评分前面试。面试专家将根据性别、专业等因素随机分组,每组共包括文科、理科、医学等领域的专家5名。考生根据性别、专业等因素随机分组,每组10人。以组间笔试平均成绩无差异为原则;面试当天,专家与候选人之间的所有沟通方式均被封锁;专家组与候选组现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排名,然后对每位候选人的面试成绩进行合计。如果实际面试候选人少于10人,则采用线性映射计算。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21.5-每位专家排名1.5)

(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为以下10个学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非应届毕业生以前称“技术”)新高考改革中学科成绩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科成绩的平均分,其中每科成绩折算为A=5分、B=4.5分、C=4分,D=3 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为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九)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换算成绩(占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 面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候选人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成绩能力测试转换分数。

(十)考入香港独立学院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和“三位一体”招生。

(十一)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核录取考生名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7月8日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符合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院校后续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招生。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需发送纸质材料。

(2)应聘者须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取消今年综合评价和“三位一体”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报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取消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空缺将不会被填补。

(三)转专业范围按照当年《复旦大学招生简章》执行。有关转专业的具体规定,请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文件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重大变更规定》。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入学考试进程,学校考试计划可能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也未组织过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择优名单、录取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三)我校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办公室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433

招生咨询电话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办公室: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bm.chsi.com.cn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pgzy.zjzs.net:8011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 年5 月13 日

资料来源:本科招生办公室

编辑:张佩琳

编辑:邓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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